教师教育

开班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教师教育 >> 开班通知 >> 正文

关于举办第5期全区幼儿园园长

发布日期:2015-03-13    作者:     来源:     

各市、县(区)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校长培训规定》第2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 第8号,1999年)、《幼儿园工作规程》第3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25号)及自治区教育厅有关文件的精神和要求,幼儿园园长必须参加岗位培训并取得《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书》后方能上岗。按照《关于同意广西师范大学、广西师范学院和玉林师范学院成立幼教师资培训基地的批复》(桂教师范〔2011〕84号)精神,为适应我区学前教育发展的需要,造就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管理水平高的幼儿园园长队伍,经自治区教育厅师范教育处同意,我校决定举办第5期全区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班。有关事项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各级各类幼儿园中尚未取得《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书》的现任幼儿园正、副园长;

(二)各级各类幼儿园园长助理及后备干部;

(三)有学习需要的各级各类幼儿园其他人员。

二、培训形式

培训采取短期集中与在岗研修、考察实践相结合的学习形式。

三、培训时间与地点

(一)培训时间

2015年4月8日报到。

第一阶段:4月8日—4月18日;

第二阶段(在岗研修):4月19日—7月19日;

第三阶段:7月21日—30日(考核与考察,通知另发)。

(二)培训地点:

广西师范学院明秀校区(南宁市明秀东路175号)。

四、学习、考核及发证要求

学员必须按照要求参加集中面授、开展在岗研修,并经考核合格,成绩合格者方能获得由自治区教育厅核发的《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书》及相应的继续教育学分。

五、收费及食宿安排

(一)培训费

按照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参加培训的学员在报到时每人交培训费1600元(含教材费200元)。第三阶段外出考察费用另计。

(二)食宿推荐

1.住宿安排(费用自理):如家北湖店(南宁市北湖路与明秀路口交汇处。乘公交车:6路、98路、91路、22路206路等均可到达,前台电话:0771—3939696转内线9号。

2.伙食(费用自理):可在学校食堂自行就餐。

差旅费由学员所在单位按有关规定报销。

六、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2015年4月3日前接受报名。

(二)报名方法:请各教育局及单位、个人在截止日期

前将参加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班的学员报名表回执汇总后反馈给广西师范学院教师教育学院,回执邮箱:sypxb0771@163.com

(三)报到地点:如家酒店北湖店(0771-3939696)。

(四)报到时,请将有本人亲笔签名的纸质报名表(有主管单位的需加盖主管单位公章),本人中师以上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历证明)复印件各一份交到我中心,并现场交验毕业证原件。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尹晓杰老师

联系电话:0771-3908851,15978172985

电子信箱:yzpx2012@163.com

附件: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班报名表(第5期)

广西师范学院教师教育学院2015年3月4日

附件

广西师范学院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班报名表(第5期)

姓名

民族

政治

面貌

任职时间

性别

籍贯

职称

幼儿园类别

年龄

学历

职务

幼儿人数

身份证号码

手机

工作单位及通讯地址

邮编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主管

单位

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备注:此表复印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