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教育

开班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教师教育 >> 开班通知 >> 正文

关于举办“天峨县中小学校长岗位培训班”第三阶段的函(教师院【2015】7号)

发布日期:2015-04-20    作者:     来源:     

天峨县教育局:

根据国家教育部《中小学校长培训规定》和《全国中小学校长培训指导性教学计划》的有关要求,经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同意,我院定于2015年5月在南宁举办“天峨县中小学校长岗位培训班”第三阶段培训。请贵教育局将本函转发至相关单位,具体事宜函告如下:

  • 培训目标

通过“校长岗位班”培训,帮助校长树立正确的办学思想,具有履行职责必备的思想政治素质、品德修养、知识结构和管理能力。

  • 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为国家和社会力量办学的全日制中小学校未取得“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书”的校级领导或后备干部。

三、培训模式

为了切实提高培训质量,在培训中将采用“学、研、实践”一体化的培训模式,通过“理论引领+行动研究+互动参与+任务驱动”等环节,通过集中培训、跟岗学习、返岗研修、总结交流、结业答辩相结合达成培训目标。

  • 培训时间与地点

本次培训为第三阶段学习共10天,分为集中培训和跟岗研修两部分:

第三阶段(第一期):

集中培训:5月6日至10日

跟岗研修:5月11日至15日

报到时间:5月5日下午3:00—7:00

第三阶段(第二期):

集中培训:5月20日至24日

跟岗研修:5月25日至29日

报到时间:5月19日下午3:00—7:00

报到地点:南宁市运德大酒店(南宁市北湖中华路口,

南宁市妇幼保健院对面,可乘6路、52路、603路到达,谢经理:13877101982)

  • 培训内容

根据国家教育部制定的校长岗位培训教学大纲与广西中小学校长培训的实际情况,结合校长专业发展的个人需求开设相关课程(具体内容见课程表),并在此基础上增加了跟岗学习,以促进校长们的实践能力。

  • 培训管理与考核

  • 培训班实行班主任负责制,进行规范管理。

  • 建立学籍和考勤制度。

  • 实行全程考核。经考核合格者,颁发由广西教育厅印制的《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书》及相应的继续教育学分。

  • 有关费用

学员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由教育局统一支付,学员交通费回本单位报销。

  • 报名方式

本期培训报名截止日期为4月30日,请各学校在此之前将参加本期培训班的学员报名表回执汇反馈给天峨县教育局。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广西师范学院教师教育学院尹晓杰老师联系,电话:0771—3102251。

附件:广西师范学院“中小学校长岗位培训班”学员报名回执表

广西师范学院教师教育学院

2015年4月15日

附件

广西师范学院“中小学校长岗位培训班”学员报名回执表

市 县 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籍贯

工作单位

职务

手机/电话

学校所属学段

(小学/初中/高中)

参加培训类型(岗位/提高)

是否预定食宿

(是/否)

1

2

3

4

5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