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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徽省“十二五”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16-12-22    作者:     来源:     

安徽省教育厅文件

皖教师〔2011〕16号

关于安徽省“十二五”中小学教师

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市教育局,广德县、宿松县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根据《教育部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教师〔2011〕1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皖政办〔2006〕4号),就加强“十二五”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围绕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的战略目标,以提高教师师德素养和业务水平为核心,以提升培训质量为主线,以农村教师为重点,以省市县校四级培训体系为支撑,创新培训模式,优化培训内容,完善制度机制,努力构建开放灵活的“大培训”格局和教师终身学习体系,全面提升中小学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专业化水平,为我省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师资保障。

二、实施原则

1.提升素质,服务学生。坚持服务于中小学教育,服务于学生有效学习,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以“关心每个学生,促进每个学生主动地、生动活泼地发展”为宗旨,不断提高师德水平和综合素养,着力解决学生学习和教师教学中的现实问题。

2.倾斜农村,突出骨干。坚持服务教育均衡发展大局,紧密结合我省教师队伍建设,以实施“国培计划”和“教育名师培养工程”为抓手,重点为农村学校培养一大批骨干教师,充分发挥骨干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加大农村地区特别是皖北三市沿淮七县和大别山革命老区教师省级培训规模,进一步加强农村学校紧缺薄弱学科教师培训。

3.加强统筹,分级负责。坚持省级统筹,以培训规划、能力建设和质量管理为重点,加强组织领导,优化业务指导,健全管理网络。省负责省级及以上教师培训项目实施,高中教师培训以市为主,初中和小学教师培训以县为主,完善省市县校四级培训体系。

4.按需施训,注重实效。坚持需求导向,加强需求调研,针对不同类别、层次、岗位教师的需求,科学设计培训课程,丰富和优化培训内容,逐步实行教师自主选学,创新培训模式方法,通过脱产研修、集中培训、远程培训、送培送教、校本研修等多种方式,推进混合学习,促进理论学习与岗位实践和行动研究的紧密结合,不断提高教师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5.创新机制,提高质量。坚持质量为重,加强制度建设和机制创新,完善五年一个周期的教师培训制度,建立教师培训机构资质认证制度,实行教师培训项目招投标制,建立健全教师培训质量监管机制,提升培训内涵、实施能力、管理、保障水平,促进中小学教师培训体系和“大培训”格局建设,促进教师培训可持续发展。

三、总体目标

“十二五”期间,我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总体目标是:聚焦“提高有效教学能力,促进学生有效学习”,通过多种有效途径,分类分层分岗按需施训,使广大教师的师德水平与综合素养进一步提升,专业知识与专业技能进一步更新,实践与应用能力进一步发展,教育教学质量明显提高。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切实提高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使培训能力进一步增强,培训体系进一步健全,培训机制进一步完善,培训模式进一步创新,培训水平进一步提高。

四、主要任务

“十二五”期间,我省中小学教师培训主要包括“国培计划”、省级培训、全员培训和学历提高培训四种类型。

(一)“国培计划”

根据教育部部署,组织实施“国培计划”—安徽省农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选派优秀骨干教师参加由教育部组织实施的“国培计划”—中小学教师示范性培训项目培训及其他国家级教师培训。

(二)省级培训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教育规划纲要,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组织实施中小学教师专项培训。

1.“江淮名师”高级研修项目。实施“教育名师培养工程”,以“名师工作室”为载体,采用脱产研修与校本课题研究相结合的培训方式。培训时间不少于144学时(两年内分阶段进行)。

2.皖北三市沿淮七县和大别山区教师培训项目。以区域内农村中小学教师培训需求为导向,以“雪中送炭”为原则,开展针对性培训,集中培训,“送培到县”和校本研修相结合。培训时间不少于72学时。

3.特级教师巡回讲学项目。每年省、市组织一批特级教师深入县区学校,通过示范教学、专题讲座、互动交流等方式,巡回讲学一周。

4.紧缺和薄弱学科教师培训项目。有计划组织思想品德(思想政治)、英语、历史与社会(历史、地理)、科学(物理、化学、生物)、体育、艺术(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心理健康教育等紧缺和薄弱学科教师开展专业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72学时。

5.中小学班主任教师培训项目。全面实施中小学班主任教师培训计划,加强班主任工作基本规范、班级管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等,不断增强班主任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书育人的本领。培训时间不少于30学时。

6.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培训项目。进一步落实“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促进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有效整合,提高教师在教育教学中有效应用现代教育技术的能力和水平,提高课堂教学有效性。培训时间不少于48学时。

7.教师培训团队研修项目。以提高教师培训者和培训管理者高质量地组织实施中小学教师培训项目的能力水平为目标,通过脱产研修、集中培训、远程培训、校本研修和省外研修等多种途径,对教师培训团队进行专业培训。每年研修时间不少于72学时。

(三)全员培训

按照实施素质教育,深化课程改革,规范办学行为的要求,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教师成长规律,以“提高有效教学能力,促进学生有效学习”为目标,从师德与素养、知识与技能、实践与体验三个方面,采取混合学习模式,组织实施新任教师岗前培训、在职教师岗位培训和骨干教师研修提高。

1.新任教师岗前培训

对所有新任教师进行以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教学技能、教育教学常规和学生管理规范为重点内容的岗前适应性培训,帮助新教师尽快适应教育教学工作。培训时间不少于120学时。

2.在职教师岗位培训

坚持师德为先,能力为重。以提高在职教师师德素养和“以学促教”的教学实施能力为目标,师德教育与业务培训双线并进,师德教育列为第一模块。五年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360学时,分年度实施专题培训。

(1)师德教育

模块一:职业道德规范教育。重点提高教师职业理想和践行师德能力;

模块二:法律法规教育。提高教师法制素养和依法履行职责水平;

模块三:学校安全教育。提高教师安全意识和保护学生安全技能;

模块四:心理健康教育。提高教师身心健康和关心学生心理健康能力。

(2)业务培训

专题一:有效学习内容。主要包括现代知识观与学生能力培养、学科教学最新动态与发展趋势、修订版课程标准与学习内容要点、修订版教材分析与学科教学知识(PCK)构建、学科学习内容疑难问题分析与解决。

专题二:有效学习指导。主要包括现代学习理论与因材施教、学习心理与学生学习特点、学习设计与学习方式、学科学习策略与有效学习指导、学科学法指导问题诊断与解决。

专题三:有效教学模式。主要包括现代教学理论与学生为本、有效教学与教学模式选择、以学定教与“先学后教”模式应用、以教导学与“先教后学”模式运用、学科教学模式有效应用典型案例研修。

专题四:有效学习评价。主要包括学习质量观与学生全面发展、学习评价理论与应用、发展性评价与学习评价工具、课堂学习与过程评价技能、学科学习评价问题诊断与解决。

专题五:有效教学研究。主要包括学生有效学习与教师专业发展、学习指导与叙事研究、学科课堂学习与课例研究、学习评价与行动研究、校本教学研修问题与指导。

3.骨干教师研修提高

以学科教学最新动态与发展趋势、课堂教学问题与对策、学生学习发展与评价、修订版学科课程标准与有效教学、教育教学研究与教师专业发展、校本研修设计与实施为重点内容,帮助骨干教师总结教育教学经验,探索教育教学规律,进一步提升教育教学能力、教研能力、培训和指导青年教师的能力,在推进素质教育和教师全员培训中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培训时间不少于72学时。

(四)学历提高培训

实施中小学教师学历提升计划。重点鼓励支持45岁以下中小学教师,通过在职学习、脱产进修、远程教育、自学考试、攻读教育硕士等多种学习途径提高学历水平。重点对专科学历以下小学教师、本科学历以下初中教师开展学历提高培训,到2015年,基本实现小学教师专科化,积极推进初中教师本科化。

五、培训模式

采取集中培训、远程培训、校本研修、名师讲学、省外进修和境外研修等多种有效途径进行教师培训,逐步形成多渠道、开放式、符合省情、富有实效的培训模式。

优化整合多种培训方式,将远程培训、集中培训和校本研修相结合,培训研修与“送培到县”、“送教下乡”相结合。

——远程培训采用分校(中心校)、分学段、分学科组建网络班级的方法,教师平时在线学习。采取课程学习、在线答疑、互动交流和资源服务等方式,进行培训专题的自主学习和在线研讨活动。

——集中培训采用小班教学,集中在寒暑假或分散在双休日进行。采取案例式、探究式、参与式、情景式、讨论式等多种方式,进行培训专题的重点内容指导、远程学习的方法辅导和校本研修的操作指导。

——校本研修在学校(中心校)的组织下,分学段、分学科,以学科组(或备课组)为单位进行培训教材研读、网下集中研讨、技能训练和岗位实践等研修活动。

——采用基于学科、巡回送教的方式,组织培训讲师团“送培到县”、名师讲学团“送教下乡”,开展集中答疑、示范教学、课例研修和交流研讨等活动。

六、培训考核

(一)考核方式

坚持过程性考核与终结性考核并重,实行训前、训中、训后“三段式”考核。训前以问题和案例提交为重点、训中以过程参与效度为重点由承办单位进行考核;训后以岗位实践研修为重点由参训教师所在学校(中心校)进行考核。参训教师各阶段考核全部合格,由所在县(区)或市教师培训机构认定培训合格。考核结果报同级师训管理部门审核。

(二)学时认定

本周期继续教育总学时为360学时,每学年度学时数不少于72学时。

新任教师在试用期(第一年)必须参加不少于120学时的岗前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免于参加当年度其他类别培训。

在职教师岗位培训周期内年度培训为72学时,其中校本研修不少于24学时、集中培训24学时、远程培训或送培送教不超过24学时。

教师参加“国培计划”或省级专项培训项目,超过72学时,免于参加当年其它类别培训。不足72学时,需参加当年的校本研修。

教师参加学历提高培训,获得毕业证书当年按72学时予以认定。

中小学教师参加本《意见》规定的培训类型之外的,非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的培训,一律不予认定学时。

七、培训实施

(一)机构遴选

建立教师培训机构资质认证制度。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教师培训机构资质认证。经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资质的培训机构,方可实施教师培训。

实行教师培训项目招投标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遴选具备资质的培训机构承担“国培计划”、省级专项培训、远程培训任务等。

(二)组织实施

1.“国培计划”和省级培训项目

在省教育厅指导下,由招标遴选出的培训院校或机构组织实施。

2.新任教师岗前培训和在职教师岗位培训

(1)远程培训和远程资源服务:高中教师远程培训,由省教育厅从省内外遴选具有“国培”资质的培训机构,依托县级教师培训机构组织实施,市教育局负责统筹协调。城市初中和小学教师远程资源服务,由省教育厅招标遴选推荐具有资质的远程培训机构,各市教育局从中选定的培训机构依托县级教师培训机构组织实施。鼓励县镇和有条件的农村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积极推进集中、远程和校本相结合的培训模式。

(2)集中培训:高中教师集中培训,由市教育局遴选培训院校或机构采取集中答疑、送培到县等方式组织实施。初中和小学教师集中培训,在市教育局指导下,由县教育局依托县级教师培训机构组织实施。

(3)送培送教:在市教育局指导下,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协助县教育局组织实施培训讲师团“送培到县”(初中)和区域名师讲学团“送教下乡”(小学)活动。

(4)校本研修:由教师所在学校负责实施,县级教师培训机构负责业务指导和服务支持,县教育局负责检查验收。

八、加强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

省教育厅主管全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负责全省中小学教师培训的组织、指导、管理和评估,省中小学教师远程教育中心负责远程培训项目的组织管理和质量监控。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组织管理,师训管理部门负责培训实施与业务指导。

完善省、市、县、校四级行政管理体系和业务指导体系,健全各级工作机构,市、县、校和教师培训机构均应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培训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以分管负责人为组长的培训业务指导团队。

(二)健全管理制度

坚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师训管理部门、教师培训任务承担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中小学校长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第一责任人制度。

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纳入教育督导、市教育局年度主要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县区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工作督导考核、中小学办学评估,并与“第一责任人”考核挂钩。

建立教师培训学分管理制度。中小学教师在五年周期内,需修满规定学分(学时)的培训课程。教师完成培训学分(学时)和培训考核情况,是教师晋职、晋级、续聘、竞聘、考核评优及教师资格定期登记的重要依据,是教师业务水平的重要衡量指标。

建立教师培训档案管理制度,建设教师培训信息库。省教育厅将建立全省中小学教师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设立专人管理培训档案,及时记录、收集、整理培训资料并分类归档,做到各类文件、培训资料、图片音像资料齐全。积极探索创新培训档案制度,建立和完善培训档案管理信息化体系,逐步实现教师培训管理信息化、制度化。

(三)优化管理机制

1.建立业务指导机制和备案反馈机制,加强培训指导

省教育厅制定年度全员培训指导方案,指导各地开展年度主题培训。制定省级及以上教师培训项目实施方案,指导高师院校和远程培训机构开展各类培训。

各市师训管理部门、各高师院校和远程培训机构,报送教师培训方案至省师训管理部门审定,并根据反馈意见对培训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后报送备案。中小学校校本研修方案、县(市、区)年度教师培训方案须逐级审定、备案。

2.建立需求调研机制和全程导控机制,加强过程监管

各级教师培训机构、各高师院校和远程培训机构需在制定培训方案前,组织专家开展需求调研活动,并征集教学问题和实践案例等。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形成培训需求调研报告、“问题库”和“案例库”,作为制定和完善培训方案的重要依据。

省师训管理部门采用实地检查、现场观察、电话随访学员、随机发放调查问卷和网上匿名测评等方法,对教师培训组织和管理工作进行抽查,实行全程导控。各市、县师训管理部门需每年对中小学教师年度培训和校本研修进行检查验收。

3.建立绩效评估机制和效果测评公示机制,加强绩效考评

建立和完善教师培训质量监督管理、考核评估机制。加强培训质量标准研究,开展培训过程评价和绩效评估。省师训管理部门每年对各级师训管理部门、教师培训机构、各高师院校和远程培训机构的教师培训进行绩效评估,评估结果与县级教师培训机构评估、培训项目招标和专项培训经费拨付挂钩。

九、保障措施

(一)增强机构功能

以“国培计划”项目实施为契机,支持建设一批高水平的教师培训基地承担“国培计划”项目和省级教师培训项目等。

按照标准化、专业化的要求,以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合格评估和示范创建为抓手,促进县级教师进修学校与相关专业机构的整合和联合,有效实现优质资源整合,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增强培训主体功能,形成上联高校、下联中小学的区域性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在集中培训、远程培训和校本研修的组织协调、服务支持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二)加强能力建设

加强教师培训师资队伍建设。严格教师培训师资准入制度,加强教师培训团队研修,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教师培训者队伍。

建立教师培训专家委员会。在省教育厅领导下,负责中小学教师培训的专项调研、项目规划、招标评审、实施指导、绩效评估和课题研究,以及教师培训机构资质认证等工作。

建立教师培训教学专家库。省教育厅遴选高水平专家和特级教师组成省级培训讲师团,开展“送培到县”、“送教下乡”活动。各市教育局加强对骨干教师的使用,发挥他们的示范辐射作用,组建区域名师讲学团,支持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开展“送教下乡”活动。

省级及以上教师培训项目实行首席专家制。组建高水平专家团队,每期(班)培训团队中,省外培训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一,优秀中小学教师(教研员)不少于40%。

加强培训课程资源建设。实施培训课程资源建设计划,采取政府购买、组织开发、引进等方式,积极开发本土培训教材,重点开发一批网络培训课程资源,努力构建符合时代要求、贴近教育教学实际、体现不同类别、层次教师需求的优质课程资源库,为实施年度培训计划和不同发展阶段的教师个性化学习提供支撑。

完善优质课程资源评审与推荐制度。经省教育行政部门授权组织评审的培训课程资源,方可在本省范围推荐使用。地方课程要逐步实行省级备案制度。

加强教师培训网络平台建设。按照网络远程教育教学支持服务的共性要求,建设技术先进、功能完善、具备学习管理、资源管理、实施学习过程的支持服务等功能的远程培训公共服务平台,提供基于计算机网络的远程学习环境及支持服务系统;实现参训教师的在线课程学习、互动交流、共享资源和接受培训专家远程指导等。

加强教育实践基地建设。依托优质中小学校,建立一批教师培训教学实践基地,落实教师培训实践环节。探索和创建网络环境下的校本研修示范校,加强校本网络研修资源平台和实践平台建设。鼓励支持师范院校与具有示范作用中小学广泛合作,引领校本研修、安排学生实习,促进教师职前职后一体化专业发展。

(三)提供经费保障

切实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有关继续教育经费的政策规定,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的继续教育经费由本级财政安排,经费标准不低于中小学教师工资总额1.5%,并在地方教育事业费中专项列支。地方教育附加费中按不低于5%的比例用于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的培训。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经费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分项目落实。

切实落实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教师培训费按照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用于教师按照学校年度培训计划参加培训所需的差旅费、资料费、伙食补助费、住宿费等开支。

省级培训经费由省教育厅在年初教育预算中设立,市级培训由市教育行政部门在年初教育预算中设立。国家级培训按照有关文件执行。

各级教师培训机构的办学经费由主管部门根据培训计划在编制年度预算时安排。

建立健全市县、培训院校和机构培训经费预算、项目立项审批、经费拨付、绩效考核、审计等管理制度,确保专款专用和资金安全使用。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