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院长:
1、贯彻执行校党委、行政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决议,抓好教师教育相关规章制度和培训工作任务的落实。
2、负责本单位全体工作人员勤政廉政和思想政治工作,内部人事协调、岗位设置、人员安排工作。
3、负责教师教育发展规划的制定和落实。
4、统筹、组织教师培训项目的申报工作。
5、负责教师培训项目市场开发和宣传,对外进行培训新项目的引进、合同的洽谈和签订。
6、统筹、组织教师培训项目的开展工作,做好督查和年检工作。
7、 负责教师教育日常教学管理工作。
8、负责教师教育学院经费的使用和审批。
9、 完成党委、行政和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副院长(一):
1、协助院长制定教师教育学院发展规划和相关规章制度。 2、协助院长做好本部门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稳定工作。
3、在院长的领导下抓好教师培训的教学和管理工作。
4、抓好有关教学文件和管理文件的制定工作。
5、指导和督促好相关科室的业务工作。
6、协助院长做好教师培训项目的申报、管理和督查工作。
7、协助院长做好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
8、做好校党委、行政和校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副院长(二)
1、遵守相关政策法规,在院长的带领下开展教师教育学院培训工作。
2、负责制定培训管理制度,并逐步实施、完善。
3、协助院长做好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内部人事协调、人员安排等。
4、负责培训项目的实施和协调工作。
5、年度工作总结、计划的提报。
6、副院长在院长领导下工作,院长不在时副院长履行院长职责。
7、按时完成学院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办公室:
1、负责全院年度、学期工作计划、小结、总结、规划方面的组织、落实工作。
2、负责按制度管理学院公章及上下行文工作等。负责文件流转及处理和行政类档案的立卷归档工作。
3、负责组织安排有关会议、会务,做好院办公会议记录,协助院长起草有关文件,协调各部门之间工作的正常运行。 4、负责办公室综合协调工作。
5、负责学院固定资产的使用管理,负责教学消耗品和办公用品的购置与发放。
6、负责经费项目登记、核准、发放、报账等工作。
7、会同培训部共同做好培训项目工作。
8、负责报刊的征订、信件收发等。
9、负责培训档案管理等工作。
10、结合岗位实际,积极组织开展本部门的业务工作研究。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综合培训部:
1、培训管理制度、流程的制定。
2、组织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和工作总结。
3、协助培训项目签约、协调服务工作。
2、实施培训计划,做好培训班的教学安排、教师聘请和日常管理工作。
3、做好培训班学员的学籍建立、结业证书办理验印及发放工作。
4、做好培训档案的收集归档工作。
5、负责加强培训部内部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与业务能力。
6、协助其它部门做好工作。
7、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网络研修部:
1.教师信息能力提升;
2.争取远程培训资质;
3.为综合培训部、项目规划与开发部搭建平台,提供技术支持;
4.置换脱产(网络研修)项目的跟踪,与继教网的沟通协作;
5.加强培训信息化管理;
6.学院网页梳理、改正;
7.开发网络课程(手机APP推送课程等),为后续的培训学分制度做准备
七、项目规划与开发部:
1.为地市县教育局规划培训课程;(市场开发)
2.总结提升培训项目;(项目设计)
3.学校更名大学,职前职后一体化;(资源整理)
4.自治区普通高中学科基地建设;(基地建设)
5.北部湾人才培养(成果加工)